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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生員班
一、報名資格: 年滿15足歲~18歲以下可核發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青少年救生員證照 年滿18歲以上(未滿20歲者,應徵得法定代理人同意)。可核發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救生員證照
二、入訓測驗:200公尺游泳(捷泳、蛙泳各100公尺),六分鐘內完成,擇優錄取。
三、訓練師資: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合格考試官及救生教練授課
四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
結訓後由總會遴派甄審辦理測驗,及格者由總會核發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救生員證照(含基本救命術8小時)。
電話 : 0973-222-117
信箱 : dive9483@yahoo.com.tw
地址 : 桃園市桃園區同安街386號